(一)办事程序
收件 → 审批 → 收费 → 发证(房屋他项权证)
(二)申请登记时需提交要件:
1 、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
2 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
3 、规划分层、分户平面图
4 、房地产抵押合同
5 、房地产评估报告书(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)
6 、抵押人身份证(核对原件、收复印件)
7 、营业执照、法人证明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(企业或其他单位)
8 、其他有关证明、材料
单位房还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、股东大会、职代会同意抵押证明
(四)收费项目、标准:
房产抵押服务费: 住宅房按 80 元/套
非住宅按贷款额的 0.2 %(起点 100 元)
(五)服务时限:
符合规定条件、手续齐全的,自受理登记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办结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