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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在建工程抵押他项权利登记

(一)办事程序

收件 → 审批 → 收费 → 发证(房屋他项权证)

(二)申请登记时需提交要件:

1 、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

2 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

3 、规划分层、分户平面图

4 、房地产抵押合同

5 、房地产评估报告书(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)

6 、抵押人身份证(核对原件、收复印件)

7 、营业执照、法人证明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(企业或其他单位)

8 、其他有关证明、材料

单位房还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、股东大会、职代会同意抵押证明

(四)收费项目、标准:

房产抵押服务费: 住宅房按 80 元/套

非住宅按贷款额的 0.2 %(起点 100 元)

(五)服务时限:

符合规定条件、手续齐全的,自受理登记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办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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