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信政文 [ 2007 ] 232 号
关于息县城市总体规划( 2006-2020 年)的
批 复
息县人民政府:
你县关于《息县城市总体规划( 2006-2020 年)进行审批的请示》(息政文[2007] 168 号)(以下简称《总规》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《总规》确定的城市性质、规模、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。
二、抓紧编制各功能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,提高详规覆盖率。
三、按照《总规》抓紧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计建设,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。
四、在实施《总规》时,严格控制老城区现有小型工业的发展,并逐步将其集聚到工业园内。
五、《总规》批复后,要广泛宣传,实行公示,让全县人民了解规划、参与规划、监督规划、支持规划,确保《总规》落到实处。
六、《总规》一经批复,将受到法律保护,并具有法律效力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修改。若需调整必须依法按程序报批。市规划局要严格监督,并指导好《总规》的实施。
此复。
二 〇〇 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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